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贯彻执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规范化妆品标签管理,根据安徽省药监局统一部署,芜湖市结合实际,制定并印发《芜湖市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积极部署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
根据方案,本次专项检查重点聚焦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集中排查治理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以外的文字、商标、标识或者以其他方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行为。重点检查三种情形:一是以“一号多名称”形式套用化妆品注册证号、备案编号的情形。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已注册或者备案产品的名称以外的其他名称或者易使消费者视为产品名称的文字,导致消费者对该产品的名称产生误解。二是以“一号多商标”形式套用化妆品注册证号、备案编号的情形。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商标以外的其他商标或者易使消费者视为商标的标识,导致消费者对该产品的质量安全责任主体产生误解。三是以“一号多主体”形式套用化妆品注册证号、备案编号的情形。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监制”“出品”“品牌授权人”等相关词语,导致消费者对该产品的质量安全责任主体产生误解。
方案明确,本次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7月5日至7月15日为工作部署和自查整改阶段,7月16日至9月30日为检查阶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为总结阶段。
方案要求,本次专项检查一要坚持目标导向,强化风险防控;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检查突出重点;三要抓好部署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引导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公众用妆安全。(来源:安徽省芜湖市市场监管局)